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41W/2017-03712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石门山镇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17-11-17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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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门山镇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实施方案

编辑:石门山镇 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1-17 14:43

石门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聘任的实施方案

 

    为做好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聘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济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济人社发201656号)《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暂行办法》(曲政办发〔200925号)政策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为进一步加强岗位管理,完善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竞聘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派员)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增强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济宁市、曲阜市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竞聘过程按照“公平、公开、民主”原则,综合考虑个人品德、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要素,采取民主测评、组织评价和专家评议等相结合方式进行竞聘。

    二、聘任指标和范围条件

    (一)聘任指标。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岗位核定结果及人社局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本单位新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2个;工勤技能三级岗位1个。

    (二)竞聘人员范围。竞聘人员范围为截至报名日期止,取得人事部门认可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工勤人员高级工资格,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未聘人员。根据要求,初级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全部聘任,不再竞聘;已办理退休手续,现离岗、离职、借调人员,不参加本次竞聘。

    (三)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现聘任期内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法犯罪记录或行为。

    三、聘任程序

    (一)成立组织。成立镇事业单位岗位职称聘任监督委员会和事业单位岗位职称聘任委员会,具体负责职称评聘的监督和组织工作;职称聘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组织办。

    (二)个人报名。公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竞聘实施方案,由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持资格证件个人报名。

    (三)资格审查。镇职称聘任委员会依据竞争上岗所需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四、竞聘办法

根据上级要求,竞聘采取计分制,采取专家评议和民主评议(测评人员为参加竞聘人员以外的镇机关干部)、组织评价(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竞聘办法和程序如下:

(一)专家评议(30分)。竞聘人员进行现场述职答辩,主要从个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就近三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述职材料控制在1000字以内,时间限定在5分钟,竞聘人员以抽签的方式确定述职先后顺序。镇政府聘请7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聘人员的述职、资格证书和现工作岗位情况,对竞聘人员提问相关问题,负责量化受聘人员的工作实绩并作出最终评价,最高计30分。

(二)民主评议(40分)。分别对竞聘人员的个人品德、工作能力进行打分评议,两项内容各占20分。

    1、个人品德:采取组织评价(A票)和民主测评(B票)的方式进行打分,民主测评和组织评价各占10分。

    2、工作能力:主要考核竞聘人员的工作能力、学习能力、业务能力等,组织评价(A票)和民主测评(B票)各占10分。

    (三)工作实绩

    1、工作年限赋分,按周年计算,每满1年计0.5分,超过半年按1年计算。

    2、待聘资格年限赋分,具备待聘资格后每年计1分。

    3、学历赋分,根据竞聘人员最高学历计分,高中、中专及以下学历计2分;大学专科学历计4分;大学本科学历计6分;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计8分。

    4、荣誉赋分:自获得竞聘岗位资格证书以来,获得镇党委、政府荣誉每次记1分;获得曲阜市级荣誉(市委、市政府或济宁市直部门颁发)每次计2分,济宁市级荣誉(济宁市委、市政府或山东省直部门颁发)每次计3分,省级荣誉及以上(省委、省政府或中直部门颁发)每次计4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次计2分,最高计20分。

    5、职务赋分:现任部门正职计5分,部门副职计3分,职务级别以镇组织部门认定为准。

     以上证书或文件依据需本人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职称聘任委员会认定,所有参加竞聘人员必须书面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竞聘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资格。

(四)确定人选和公示。竞岗聘任按专家评议、民主评议、工作实绩三项成绩总分,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竞聘人员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部门正职、部门副职、工作实绩得分高低确定名次。竞聘人员的总成绩以及拟聘人员经集体研究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拟聘人员名单于公示期满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办理聘任手续并落实相应工资待遇。

五、组织领导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岗位竞聘,是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设计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相关人员的切实利益,为此专门成立镇事业单位岗位职称聘任委员会和聘任监督委员会,具体负责本次职称竞岗聘任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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