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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石门山镇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整治的实施方案
(2017年6月29日)
一 、总体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施工监管,健全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全面排查治理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重点环节的突出问题,大力消除安全隐患,为我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内容
1.排查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
2.整治施工工地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情况。
3.排查加强施工现场夏季防暑工作。
4.排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情况以及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等安全防护工具使用情况。
5.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情况。
三、实施步骤
1、大排查阶段(7月2日至7月15日)。明确工作责任,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施工单位和个人全面自查自纠。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
2、隐患治理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促施工单位和个人立即整改。凡整改不到位的施工项目一律停工。
3、巩固提升阶段(8月1日至9月中旬)。对本辖区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巩固排查治理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石门山镇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从思想和行动上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二)加大力度,强化监管。加大对现场的监督管理力度,采取高强度、大频率的监督检查,对施工现场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是否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各项措施进行检查。根据排查情况,发现安全隐患的,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三)统筹推进,夯实基础。把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与安全生产日常监管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附件:1.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乡村建设工程开工申报信息人员名单
附件1:
石门山镇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排查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颜世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刘成金 党委委员、副镇长
孔 涛 副镇长
成 员:王君生 镇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洪斌 执法中队中队长、董庄管区总支书记
孔祥富 信访办主任、马亭管区总支书记
丰宗建 环保所所长、大庙管区总支书记
李 方 河东管区总支书记
韦 波 管村管区总支书记
邢洪伟 安监站站长
田 涛 镇村建设服务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建站,孔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君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