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11578C/2016-0350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文物局 发文字号: 曲文物字〔2016〕68号
成文日期: 2016-03-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维护机构 浏览: 发布日期:2017-11-16 08:35

曲文物字〔2016〕68号

 

 

曲阜市文物局

关于印发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各部门:

       现将《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职工学习,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安排好清明节期间文物景区特别是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文物林区防火工作,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

                   

      附件:1、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2、清明节期间文物林区安全防火通告

 

2016年3月18日

 

 

附件1:

 

清明节期间防火工作方案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林区文物安全,进一步强化领导,明确责任,落实防火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网络

(一)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期间文物安全的组织、协调、调度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安全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孔林管理处在防火工作开展期间成立消防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消防灭火组、游客疏散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同时明确指挥部人员构成及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孟母林、东颜林、尼山均由外围文物管理处负责成立消防指挥部,由负责同志担任总指挥,各管理所所长负责具体指挥。

(二)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和联系景点制度。各位局领导按照局总值班要求进行带班值班;局长负责总体协调,统一部署,分管安全的主要领导负责联系孔林景区,外围文物管理处负责同志负责联系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文物林区,加强协调配合,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衔接,保证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重点文物林区值班力量。

(三)抽调部分科室人员负责孔林入林登记工作,政工科负责人员抽调工作,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

(四)抽调外围处机关人员加强东颜林防火工作,抽调文物稽查大队警用车和5名工作人员、抽调古树科洒水车和1名司机加强孟母林防火工作,同时协调小雪派出所安排3-5名警力,由外围文物管理处调度安排。

二、开展安全检查,做好物资准备

(一)分管安全局领导提前谋划,组织一次全面细致的文物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孔林、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消防重要部位。各文物景区要开展安全自查行动,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及时报告。

(二)孔林防火报警瞭望塔要加强人员配备,蓄水池要保持水量充足,提前准备消防车辆和足量消防用具,确保正常使用,并按指定区域放置。消防保卫科和孟母林、东颜林、尼山等部门要提前对各自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正常使用。

(三)召开防火工作动员会议,广泛开展防火意识教育和防火技能培训,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物安全意识。

三、加强动员宣传,推广文明祭扫

(一)广泛宣传,层层动员,全面部署安排清明节期间的防火工作。提前发布防火通告,各有关景区要在显要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张贴防火标语;向入林祭祖人员散发文物林区安全防火的通告;各文物景区要结合实际,利用广播、标语、过街联等形式,组织好社会宣传,提高全社会的文物安全意识;在文物林区内显要位置安排巡视员配带袖章流动巡逻。

(二)清明节防火期间孔林管理处组织人员加强林区巡查,清除火种隐患,规范祭祀行为;门禁管理室负责安排门禁保安人员查验入林祭祖人员有效身份证件,证票相符后放行入林,严格检查随身携带的祭扫物品,严禁任何车辆入林;孔林丧葬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局抽调人员做好孔林入林登记工作;外围文物管理处负责组织安排东颜林、孟母林文物管理所做好入林登记和防火等文物安全工作,组织尼山文物管理所做好林区火灾排查和防控工作。

四、落实安全责任,确保预案实施

(一)清明节期间消防保卫科及各文物景区要加强值班巡逻,各值班人员和抽调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不得空岗并保持通讯畅通。抽调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请假的,应提前1天向所在林区消防指挥部汇报,由其所属科室另行调配人员顶替。

(二)孔林管理处要对所有防火人员分组编队,明确各工作组职责任务,并根据分工情况加强培训演练,确保隐患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排除、第一时间上报。

(三)文明制止游客及上坟人员吸烟现象,及时清理压坟火纸、香、纸楼等易燃物品。发现火情危及文物、游客安全时应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并按照要求迅速启动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和入林人员人身安全。

(四)实行清明节期间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下班前向局办公室电话报告情况(4411075);同时,带班局领导要安排局总值班室人员加强夜间检查工作。

附件2:

 

曲阜市公安局 曲阜市安监局 曲阜市文物局

清明节文物林区安全防火通告

 

为切实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文物林区防火工作,确保林区文物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清明节期间,即公历3月31日至4月5日(农历2月23日至28日),共6天,孔子后裔凭第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到孔林丧葬管理办公室(孔林大门西侧)免费办理进林祭祖手续后凭票入林;孟子后裔、颜子后裔凭身份证和户口本分别到孟母林、东颜林大门口免费办理入林祭祖手续后凭票入林。

二、孔林、孟母林、东颜林等文物林区严禁吸烟、焚香、烧纸,严禁携带火纸、香、烛、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各林区属地派出所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维持林区现场祭祀手续办理、违禁物品查验等工作秩序,对抗拒阻碍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拒不配合检查,强行进入、寻衅滋事、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者,依法进行处理。

三、严禁一切车辆进入文物林区。严禁携带铁锨、铁锹等工具进入林区。

四、坚持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提倡敬献鲜花。

五、入林祭祖人员要服从文物林区工作人员的管理,爱护环境,讲究卫生,不得随意丢弃塑料袋、纸屑、果皮等垃圾杂物。

六、所有入林人员都要自觉保护林区的古墓、古树、石刻等所有文物,凡因上坟引起火灾事故或造成文物破坏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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