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文物字〔2016〕55号
曲 阜 市 文 物 局
关于印发《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通 知
各科室、各部门:
为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预防和减少各种危害发生,确保人员、文物、财产安全,现将《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望各科室、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2016年2月23日
曲阜市文物局
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预防和减少各种灾害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文物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建立一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灵活机动的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全面提高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反应迅速;
2、分级管理、首问负责;
3、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
6、加强监管、重在坚持。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指挥及成员组成。下设6个机动队、22个分队,具体负责实施对各种突发事件现场指挥处置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科,电话4712260。总指挥由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其他局领导担任,指挥由保卫科科长、“三孔”景区管理处主任及三孔派出所所长担任,成员为文物局、文管会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指挥部成员名单及职责分工、“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指挥系统”结构图及各分队人员名单、职责附后。
四、信息报告
(一)责任报告部门和负责人
责任报告部门:文物局所属各科室、各部门;
责任报告人:各科室、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分别逐级上报至曲阜市、济宁市、山东省、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文物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报告内容
1、初次报告:必须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报告时间、涉及人员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部门、报告人、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尽可能报告的信息包括:事件初步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人员伤亡情况等。
2、进程报告: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原因或可能因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在进程报告中既要报告新发现的情况,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3、结案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包括事件的基本情况、事件产生的原因、应急处置的过程、处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等。
五、突发事件类别划分
安全紧急情况是指由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的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破坏单位正常工作和景区旅游秩序、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事故、事件和灾害。文物安全紧急情况主要分为事故、事件和灾害三大类。
1、事故:主要有工作事故、火警事故、用电事故、抢劫、盗窃、盗掘、反恐事故、古树倒伏、古建筑倒塌、工程施工事故等其它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2、事件:主要有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重大恶性群殴事件、游客拥堵踩踏事件、影响重大的社会治安案件以及其他危害正常旅游和工作秩序的事件。
3、灾害:主要有火灾、暴风雨雪、冰雹、洪水、雷击、地质性灾害、破坏性地震等。
六、各类报警救助电话
火警:119
盗警:110
急救:120
交通肇事:122
局长室:4712001(3001)
局主管领导室:4697188(3002) 局分管领导室:4712337(3010)
局总值班室/局办公室:4411075(3075) 4412768(3768)
保卫科值班室/各分组:保卫科值班室4712260(3260)
总控室4712220(3220) 孔庙分控室4712219(3219)
孔府分控室4712110(3110)
三孔派出所:4712199 4712198 (3198)
七、各类应急预案
(一)消防灭火应急预案
1、孔庙、孔府、档案馆的消防灭火工作由消防保卫科负责;孔林的灭火工作由孔林管理处负责;外围文物景区的灭火工作由外围文物管理处及所辖文物管理所负责。
2、按照各自的灭火方案实施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文物。保卫科机动队实施消防栓灭火,孔林及各景点利用所配备的消防车辆、器材、器械、用具灭火。公安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协助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3、事故责任景区、档案馆工作人员和文物局应急分队按职责分工负责游客疏散及文物和物资的抢救工作,并负责文物看护保管,防止丢失。
4、三孔派出所机动队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和现场秩序维护,控制各出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护等工作,确保灭火通道畅通,杜绝二次灾害发生。
5、安全救护队负责受伤人员紧急救护工作,火灾科室人员积极协助,减少人员伤亡。
6、局办公室和行管科负责协调组织、车辆调配、电力供给、灭火物资供应及灾后抢修等后勤保障工作。
7、火灾扑灭后,由保卫科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追究火灾事故责任人及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二)抢劫、盗窃紧急预案
1、各景区开放区域内发现抢劫盗窃案情要及时向保卫科和三孔派出所报警。
2、各景区展室内发生抢劫、盗窃情况,展室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室内紧急报警按钮报警及内部报警电话,各分控室接到报警信号后处理警情,并立即向保卫科、派出所或各景区指挥报告。展室值班人员视情况可直接用电话向外拨打报警电话。
3、保卫科、派出所接警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赶到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并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4、夜间各景区发生抢劫、盗窃情况,由值班巡逻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同时向保卫科值班室或带班室报告,值班员或带班人员接报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处置,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5、案情处置后,要保护好现场。
(三)节假日及旅游高峰时段的应急预案
1、旅游高峰时段要确保各景区出入口及景区内各通道畅通,景区负责人、应急机动队要及时向各景区指挥和总指挥报告重点部位游客流动情况,随时采取打开各应急疏散出口等措施,确保游客无拥堵、挤伤、踩踏事故发生。
2、孔庙游客高峰时段视情况可打开德侔天地坊、西华门和仰高门作为游客紧急出口。
3、孔府景区建筑密集、道路狭窄容易造成游客拥堵,孔府管理处负责人和应急小分队应高度重视,做好游客疏导工作。景区负责张贴出口与紧急出口标志,尽量避免游客走回头路。东掖门和大堂东侧小门可作为游客出口和紧急出口;必要时,打开前上房中间通道和东侧门、后六间东门、后花园东北角门疏导游客。遇特殊情况,请示领导批准后,可启动景区预警机制,暂停售、检票。
4、孔林管理处要做好孔林大门和二门的游客疏导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确保无拥堵现象;期间禁止一切车辆出入,同时将电瓶车辆移至二门内。
5、旅游高峰时段,各售票点由公安、三孔派出所派人员维护秩序、确保票务安全;各检票口的保安人员负责做好检票、安检工作,并抽调部分保安人员维护检票秩序。
6、保卫科、三孔派出所抽调人员巡查孔庙、孔府周围旅游秩序,防止人员翻墙入内。
(四)灾害性天气应急预案
1、当接到有关部门发出的“灾害性天气”预报时,各景区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景区内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和各种防护设施、保障物资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2、如遇突发气象灾害时,各景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力量疏导游客撤离到安全地带,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汛期连降暴雨引发洪水,白天由各部门负责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随时检查、疏通所有排水通道,确保排水通畅。应急指挥部视情况关闭景区,加强对重点部位的保护;夜间由各景区值班巡逻人员负责,值班人员时刻提高警惕,做好处理突发事件的准备。
4、遇恶劣天气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有关人员第一时间到岗到位,做好灾情监控和应急措施落实。同时组织景区管理人员、古建古树业务人员和应急分队队员做好景区古建筑巡查保护、歪树加固、断枝清除、积雪清理和防滑处理,第一时间开通应急通道,及时清理畅通景区及周边旅游道路。
5、应急指挥部要及时组织力量按照分工进行有效的抢险。
6、如遇雷电引起古建筑、古树名木着火,立即启动消防灭火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灭火。
7、防汛期间,应急指挥部成员的通讯工具和各值班室的对讲机要24小时开通,随时通报防汛工作情况。
(五)“清明”、农历“十月一”两节防火预案
1、两节期间的防火工作重点在孔林及外围林区墓地,由孔林管理处和外围文物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保卫科和三孔派出所给予配合协助。
2、提前制订工作方案,认真落实两节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好防火安全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协作密切、防范到位,消除火灾隐患。
3、加强两节期间的防火宣传工作,悬挂防火宣传条幅,张贴防火宣传标语,严禁入林人员携带火种,烧纸焚香。
4、巡林人员要时刻提高警惕,采取不间断的交叉巡逻,发现火情及时处置,发生火灾时按照消防灭火应急预案实施灭火,并向公安消防大队报警,同时报告局应急指挥部。
(六)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本单位公务用车、施工车辆、消防洒水车辆、农药喷洒车辆及单位职工上下班途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拨打120和122报警后,应及时向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2、指挥部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到事故现场,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和救援。
3、协助保护好事故现场,看护好肇事车辆及肇事人员以便交警部门处理。
4、及时通知受伤者家属。
5、积极配合交警做好处理工作。
八、责任分工
(一)总指挥
负责突发事件的指挥工作,统筹人员、物资调度、安排部署。
(二)副总指挥
1、负责各机动队的抢险救灾、灭火行动警戒警卫和抢窃嫌疑人的抓获控制及案件侦破的组织指挥工作。
2、负责文物、财物的抢救、看护和人员疏散的组织指挥工作。
3、负责后勤保障、人员救护的组织指挥及事件善后处理工作。
(三)指挥
1、保卫科指挥:负责组织保卫科机动队对孔庙、孔府及档案馆实施灭火行动、抢险救灾、受伤人员紧急救护等工作;积极协助抓获控制抢窃嫌疑人及勘察火灾现场工作;协助对孔林及其他外围景点的救援增援工作;协助配合消防部门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2、三孔派出所指挥:负责事故现场警戒警卫、实施对抢窃嫌疑人的抓获和案件侦破,车辆通道和出入口的控制指挥工作。警力不足时可向“110”请求协助。
3、孔庙管理处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孔庙分队人员实施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对文物、物资的抢救和看护及游客的疏导工作。
4、孔府管理处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孔府分队人员实施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对文物、物资的抢救和看护及游客的疏导工作。
5、孔林管理处指挥:负责组织指挥孔林分队人员实施对初起火灾的扑救、对文物、物资的抢救和看护及游客的疏导工作。
(四)机动队
1、保卫科机动队:主要负责对孔庙、孔府及档案馆实施灭火行动、抢险救灾、受伤人员救护等工作;积极协助抓获控制抢窃嫌疑人及勘察火灾现场工作;协助对孔林及其他景点的救援增援工作;协助配合消防部门实施火灾扑救工作。
2、三孔派出所机动队:主要负责火灾现场的安全警戒和现场秩序维护,控制各出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保护等工作,积极协助抓获控制抢窃嫌疑人,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工作,随时接受总指挥部的调动。
3、三孔古建筑保护工程管理处机动队:主要负责本辖区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作为主要景区的后备机动力量,随时接受总指挥部的调动。
4、外围文物管理处机动队:主要负责所分管的外围各文物景区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作为主要景区的后备机动力量,随时接受总指挥部的调动。
5、鲁国故城管理处机动队:主要负责鲁国故城范围内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作为主要景区的后备机动力量,随时接受总指挥部的调动。
6、文物稽查大队机动队:主要负责外围各景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作为主要景区的后备机动力量,随时接受总指挥部的调动。
各指挥随时听从总指挥部的调动命令,及时组织力量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单位其他科室人员在得知景区发生突发事件时,应自觉快速到事发现场集结,听从安排。
(五)灭火救援队
队 长:由保卫科科长担任。
副队长:由保卫科分管消防的副科长及事故单位主管负责人担任。
队 员:由保卫科值班人员及事故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组成。
职 责:实施现场灭火,抢救被困人员和物资,保卫人员按演练方案实施消火栓灭火,事故部位义务消防队员利用所配灭火器具灭火,其他工作人员抢救物资,公安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协助实施灭火救援。,孔林管理处和外围文物管理处的灭火工作,分别由孔林管理处主任和外围文物管理处主任担任灭火救援队队长,指挥工作人员按演练方案实施消防车、手抬泵灭火,事故部位义务消防队员利用所配灭火器具灭火,其他工作人员抢救物资,公安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协助实施灭火救援。
(六)人员、文物、物资疏散看护队
队 长:由一名副总指挥担任。
副队长:由各景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队 员:由景区及档案馆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引导现场游客及无关人员迅速疏散到安全地带,将抢救出来的文物、物资转移到安全地点存放并负责看守,防止丢失。
(七)火灾现场警戒队
队 长:由三孔派出所所长担任。
副队长:由三孔派出所指导员、保卫科副科长担任。
队 员:由派出所干警及保卫科办公室人员和相关门卫组成。
职 责:在火灾现场画出安全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控制各出入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扑灭后,负责保护现场。
(八)安全救护队:
队 长:由保卫科一名副科长担任。
副队长:由事故所在科室负责人担任。
队 员:由事故所在科室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视伤情转送医疗机构救治。
(九)后勤通讯保障队:
队 长: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副队长:由行管科科长、副科长及局办公室副主任担任。
队 员:由局办公室及行管科工作人员组成。
职 责:保障通讯设备畅通,及时报告事件发展情况,负责电力供给、车辆调配、灭火物资供应及灾后抢修等后勤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