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正式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惠及群众

编辑:彭广 来源:市卫生局 浏览: 日期:2011-01-05 15:22

    作为山东省启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新增63个试点县市之一,自今年1月1日零时起,曲阜市正式启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了药品加成,药品平均降价幅度达55%,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了实惠。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全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基本药物配备使用规定,从国家307种、省增补216种以及公布国家标准中药饮片等基本药物中,确定本单位配备使用的目录品种,原库存非本单位配备使用目录品种,限期三个月内处理;把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并将新农合报销比例提高10%。同时,为保证突发事件急诊抢救和上级医院转诊患者的配药需要,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初期,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专科特色,在基本药物目录外,可分别选择增加60种、30种药物作为本单位配备使用的临时用药,在报主管部门备案审批后使用。此外,对基本药物和其他目录品种及器械材料实行统一网上竞价、集中采购,以充分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内容之一,对于保障群众基本用药权益,转变“以药补医”机制,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维护人民健康,体现社会公平,推动卫生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曲阜市把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来抓,高度重视,积极筹备,稳妥推进,做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成立了医改领导小组,抽调相关部门业务骨干落实具体实施启动工作;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赴邹平、寿光、邹城、微山、胶南等地学习考察深化医改工作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做法经验;组织专业人员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有关财政补助基本数据进行分析和测算,明确了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推进措施,形成了适合本市实际的实施方案;着手建立分级管理、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以服务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发放财政补助和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有力保证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启动。

                                                                        (兰玉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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