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全力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是做好新时期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和基础。曲阜市对这一关键课题积极探索,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趟出一条新路子。
一是建立“三个中心”。 经过深入调研和广泛论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意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等文件。在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村级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和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坚持“三位一体”,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着力深化完善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制、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制度和村级集中采购制度。每个乡镇街道均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不低于50平方的招投标和集中采购大厅(可一厅多用),安装了电子大屏幕,6个乡镇街道还安装了电子触摸屏。
二是坚持“五不变”。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实行委托代理服务,村级资产所有权不变、资产使用权不变、财务自主权不变、独立核算单位不变、财务管理体制不变,按村单独设账,独立核算。村集体的一切收入,不论数额大小,全部纳入村级账内核算,资金一律由乡镇街道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财务代理中心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金融部门设立账户,专户储存,实行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财务代理中心主任、村级财务专章三印鉴管理模式。村集体财务专章由财务代理中心代管。
三是限定“三条线”。即规定村级自主开支、村级招投标和物品采购的最低线。在自主开支方面,村级一次性开支在500元以下的由村两委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决定,500—1000元的由村两委研究决定,1000元以上的由村两委提出,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在招投标方面,村级凡是总投资额在5000元以上(经济条件好的村可放宽至2万元,具体数额由乡镇街道根据村级经济条件制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投标制度,由乡镇街道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服务中心组织公开招投标。投资额超过10万元的委托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开招投标;在物品采购方面,村级500元以上的采购项目,村集体要先与乡镇街道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确定委托代理事项,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由集中采购服务中心组织招标采购。急、难、险、重任务,视情况特殊对待,但事后3天内,必须要向乡镇街道村级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备案。为规范村级财务、招投标、集中采购代理活动,由市纪委和市农业局制作了各种文书材料模板,促进了乡、村两级规范化运作。
四是明确“三监督”。进一步明确了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赋予村民理财小组在“三资”管理方面,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权和否决权;明确了乡镇街道包村干部要参加所包村的村民理财小组会议;明确了乡镇街道纪(工)委在村级财务开支、项目招投标、物品采购中的全程监督检查和惩处权力。将每月1—5日定为村级财务公开日,财务公开实行理财证明人拍照上墙公示制,接受群众监督。乡镇街道每年3月底前,要对上年各村“三资”经营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写出书面审计报告,对查出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向群众公布审计结果。村党组织书记、主任及财务人员离任,要在乡镇经管站、村民理财小组的监督下,于15日内办理移交手续,乡镇街道及时进行离任审计。
目前,曲阜市民主理财组织建设、财务公开率分别达到95%、98%以上。12个乡镇街道,451个村级会计核算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实行了资金、账目双代管,代管金额1.07亿元。全市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206个,带动农户20128户,发展各类基地15081亩,为群众致富奔康注入了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