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卷归档制度
一、立卷归档范围:按照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能确定归档和不归档的范围,确保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立卷归档时间:文书档案、照片档案在每年三月底以前,基建档案在工程竣工时,会计档案由财务室保管一年后移交。
三、立卷归档要求: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保管价值,分类立卷清楚,排列有序,编目清晰,装订整齐。
四、本机关档案由档案兼职人员负责收集齐全后,各科室抽人会同档案兼职人员整理归档。
档案保管制度
为了维护机关档案的历史面貌,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排列有序,便于查找利用,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按照《立卷归档制度》,做到收集齐全完整,集中统一管理。
二、档案库房具有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光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三、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有档案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
四、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档案借阅、利用、鉴定销毁制度,维护档案的安全与保密。
档案保密制度
一、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党和国家秘密。
二、查阅利用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查阅机密文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复印档案。
四、档案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对外泄露档案中的机密,对造成失泄密事故者,应追究其责任。
档案统计制度
一、综合档案室对接收的文件资料,要办理交接手续,列出文件资料清单,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各存一份,以备待查和统计。
二、对接收的文件材料,应整理归档,编制档案目录,以案卷(件)为单位统计档案现存总数量。
三、档案保管状况的统计。对遗失损坏的档案要记录数量和原因。
四、每月进行一次档案提供利用的统计,内容包括借阅档案人次、卷(件)数,复印档案的数量,利用目的和效果。
五、每年统计年度档案的归档情况,内容包括各类档案的归档情况,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六、每年对归档档案进行综合汇总统计,主要有档案总数量,各类档案的数量,库房及设备的增置情况,档案人员变更情况,提供档案利用的人次、卷数,编研档案资料的数量等。
七、按上级主管部门(档案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好统计报表并及时上报。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必须由档案鉴定小组负责。档案鉴定小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期满档案,认真进行鉴定。
二、销毁档案,必须编制清册,并经档案鉴定小组负责人审查批准。
三、销毁档案时,必须派专人(两人以上)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档案查阅利用制度
一、本机关人员利用档案时,必须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写明利用的内容、目的、借阅时间、借阅人,做到限期交回注销。如因遗失或损坏档案的,要追究借阅人的责任。
二、本单位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因工作需要确需外借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三、凡利用档案者,不得对档案进行涂改、圈划、挖补、损坏,违者视情节论处。
四、查阅密级较高的档案,应报分管领导批准。
档案设备维护使用制度
一、档案馆(室)必须使用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和档案保管要求的档案装具、设备。
二、档案馆(室)配备的各种装具、设备、仪器要按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操作使用、保养和更换,严禁野蛮操作。档案人员下班时,必须将所有带电设备的电源关闭后方可上离开
三、档案专用计算机要实行专人管理,非档案人员不得使用。凡从外引入的各种软件系统,未经检测或允许,一律不准装入机内运行。以免感染病毒,造成数据丢失。
四、档案设备出现故障时,档案人员立即向领导报告,及时维修处理,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要做好档案设备维修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日后使用。
重大活动登记制度
一、重大活动范围。本委举办的重大政治活动,上级领导来委检查视察工作,发生的重大灾害、事故,外事活动等。
二、登记方法。属于重大活动承办组织、处置部门要提前通知档案室,有关人员要提前介入监督活动中重要材料的形成、积累、移交归档。特别重大的活动要提前报告同级档案局,并在活动结束后60日内到同级档案局办理登记。
三、登记要求。举办或发生重大活动要提前通知、及时登记;形成的材料,要齐全完整, 及时清理移交立卷归档(归入本年度文书档案)。
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一、监督指导本机关各部门有关档案业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本机关档案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管理好档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作好记录。
三、熟悉档案业务,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提供利用,热情为本机关领导和各部门利用者服务。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失泄密。
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如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