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局专题会议及档案开放鉴定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曲阜市档案局(馆)对馆藏自形成之日起已满30年的文书档案(以下简称馆藏档案)进行了审核鉴定工作。
曲阜市档案局已于1987年、2001年、2006年完成部分馆藏档案的开放工作,对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产生了良好的影响。近期,为进一步服务社会民生,促进档案的开发利用,我局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专门“档案开放鉴定组”,结合前三次开放档案工作经验,制订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对鉴定组成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明确了档案开放标准。
档案开放鉴定组坚持严格审慎、循序渐进的原则,克服酷暑、库房霉菌、潮湿等不利因素,于7月13日至8月14日,分别对市委、市政府、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等110个全宗未开放馆藏档案进行逐卷审核鉴定,对一般非涉密档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控制了以下范围档案的开放与利用:涉及党和国家重大政治、经济利益及各级党和政府领导人、社会各界著名爱国进步人士形象、人格尊严、声誉的;涉及两党、两国及对外关系及政治、军事、国防、边界和经济机密的;涉及民族宗教、统战、侨务、风俗民情的;涉及科研、传统工艺、对外贸易、合作交流、著作权、发明权、专利权、产权、债权和个人隐私的;涉及司法、信访、监察、纪检、组织人事工作的;凡因开放可能造成各级党和政府工作被动,造成政治、经济等方面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档案。
此次开放档案的内容时间跨度长,面广量大,内容丰富珍贵,涉及49个全宗、总计7212卷档案,实际开放档案6939卷,主要是市委、市政府等单位各方面工作档案。具体内容有:关于党的建设、共青团、妇联、工会、人民代表、人民武装、民主政权、机构编制、党员干部培训、调动、整编、人事、劳动、民政、司法、选举、婚姻、拥军优抚、兵役、复转军人安置、知识青年、手工业改造、土改、支前、抗美援朝等工作的指示、命令、决定、条例、办法、通知、通报、登记、统计表等;关于经济发展、工农业生产、城乡建设及规划、财政、税务、商业贸易、供销、供电、物资、粮食、畜牧、农林水利、文教卫生、生产救灾、互助合作、土地管理、农业产量税收、统计、计划等工作的请示、报告、指示、批复、总结、决定、统计报表等。
至此,我局已全面圆满完成馆藏形成满30年(1945-1980年)的文书档案的鉴定工作,总计67个全宗,实际开放档案达10622卷,近日将在曲阜档案信息网(www.qufu.gov.cn)予以公布。今后,凡我国公民和组织持介绍信、工作证、身份证等合法证明,便可到我馆查阅利用已开放档案。
在建国60周年之际,对馆藏的形成满30年文书档案的开放工作是我馆自身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既促进了档案服务由封闭型、半封闭型向开放型的转变,扩展了我市档案服务社会民生的层次和范围,又提高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同时也将为曲阜社会经济发展和曲阜档案事业跨越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